【2025租約須知】一文瞭解「生約」與「死約」死約提早退租處理攻略 - 美聯工商舖
【工商舖學堂】02/04/2025

【2025租約須知】一文瞭解「生約」與「死約」死約提早退租處理攻略

生約和死約是租賃合約中常見的術語,兩者有何不同?簽了死約想提早退租,可以如何處理?請隨小編來一起瞭解下兩種合約及當中涉及到的注意事項。

生約租約:

生約租約是指在租期內,租戶和業主都有權隨時解約退租的合約形式。根據租賃合約中約定的退租通知期限,雙方可以提前通知對方停止續租,不過根據市場慣例,寫字樓「生約」生效期間,只得租戶有權決定退租,而業主是不可以擇期退租的。一般除非在租約內列明續租期的租金,否則在生約期間,業主是有權要求加租,租客亦沒有反對權利。

生租期內有加租上限及通知期規定嗎?

在香港工商舖(商業)租賃中,租金加幅及通知期並無法定上限或統一規定,均須依據雙方於租約內訂立的「租金調整條款」及「解約/續約通知條款」而定。如租約中未有明文規定,則應以合約常理及普通法「合理通知期」(reasonable notice)為依歸。

  1. 租金加幅上限
    1.1 無法定上限
    香港現行法例(包括《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並未對一般商業租賃的租金加幅設置法定上限,相關規管只適用於住宅分間單位的「規管租賃」(regulated tenancies),與工商舖租賃無關。

1.2 以租約約定為準
商業租賃常見的「租金調整」條款(rent review clause)一般會訂明:

調整間隔:通常為每2–3年一次;

新租金的決定方式:雙方協議,或於指定日期前未能達成協議時,由獨立估價師評定。

故加幅上限完全由租約雙方協商並以合同條款為依據,法律不予干預。

  1. 通知期(通知提出加租/續約)
    2.1 合約內對通知期的約定
    工業/商業租約中的租金調整條款通常會規定:

由業主發出租金調整要約(租金review notice)的具體時間窗(如在租期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

若雙方未能協定新租金,則於指定最後協商日期後一定時間內委任獨立估價師。

這些通知期及程序均由租約條款確定,無法從法例中強制推定。

2.2 合約缺乏明文規定時的「合理通知期」
如租約未有訂明通知期或調整程序,則應適用普通法上的「合理通知期」。

對於週期性租賃(periodic tenancy),一般須給予與租期等同長度的通知,以期於某一週期屆滿日終止或變更租賃;

例如月租須至少一個月通知;年租須至少半年通知(半年為一年度租賃之合理通知期)。

死約租約:

死約租約是指在租期內,租戶和業主都不得隨意解約退租的合約形式。若以「一年死約」為例,意味著租戶和業主在一年內都無法解約。只有在租約期滿後的第13個月才能退租。在死約期間,加租金和退租都被視為違約,除非合約中有特殊條款。

工商舖租約年期

商舖租約一般比住宅長,視乎行業而定。一般食肆餐廳通常為2至3年死約,再加1至2年生約,總共為期3至5年。而零售業租約則相對靈活,可以1年生約加1年死約,甚至日租或月租。

在退租通知書中,建議包含以下合約信息:

1. 租賃雙方信息:包括租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和聯繫方式,以及業主或房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和聯繫方式。

2. 租賃合約細節:提供有關租賃合約的相關信息,包括合約編號、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等。

3. 退租日期:明確指明打算終止租約的日期。提供具體的退租日期,以便業主知道打算在什麼時候退租。

4. 租金支付情況:確認租金支付是否處於正常狀態。如果有未支付的租金,可以在通知中提及,以便與業主協商相關付款事宜。

5. 出租物業的地址、狀態和清潔:在通知中提及出租物業的地址,以及將如何處理房屋的狀態和清潔問題。可以說明在退租前進行清潔和維修工作,以確保房屋恢復原狀。

6. 退回押金:如果支付了押金,請在通知書中提及押金的退還事宜。確定業主知道期望在退租後退還押金的時間和方式。

7. 簽名和日期:在通知書的底部,留下足夠的空間以供雙方簽名,同時,也要提供日期,以確定通知的時間。

通知書中的合約信息應該確切且清晰,以便業主明確了解退租意圖和相關的合約細節請記住,租賃合約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具體的條款和規定可能因合約而異。在任何時候,與業主建立良好的溝通和合作關係都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簽了死約想提早退租,可以如何處理?

如果簽了死約,若因計劃改變需要死約提早退租,該如何應對?根據合約精神,雙方通常不得隨意解約。若租約未列明解約條款或賠償條件,可以用以下方法解決:

雙方協商解決

死約退租不一定非得訴諸法律。在合理情況下,租客與業主應主動溝通,尋求共識。只要雙方同意退租條件並以書面確認,即可終止租約。例如,簽了一份一年死約退租的情況下,業主若能盡快重新出租物業,就能減少租金損失;而租客也能避免後續責任糾紛。協商時,可提出雙方認可的方案,例如:

  • 支付一筆合理賠償金;
  • 租客負責尋找新租戶接替;
  • 雙方無條件解除合約。

死約提早退租屬特殊請求,建議租客誠懇說明困難,通過友好溝通爭取業主理解,找到雙贏的死約退租方法,避免違約或法律爭端。與生約退租相比,死約的約束力更強,因此溝通尤為重要。

業主方面,也應考慮租客處境及潛在風險。若租客走投無路,可能導致死約欠租,業主追討損失或收回物業需耗費更多時間與金錢。

公司股份轉讓

若涉及小型零售業務,死約退租可考慮以股份轉讓方式處理。通過出售公司,買方直接承接現有租約,無需與業主簽訂退租協議或新租約。此方法屬股權變更,操作相對簡單。然而,商業租約中若有條款允許業主在公司控制權變更時終止租約,則需謹慎審閱合約細則,避免風險。

提前退租的關鍵考慮因素

無論是死約退租還是生約退租,是否划算取決於退租成本與剩餘合約義務的比較。剩餘義務包括未付租金、管理費、政府差餉及物業還原費用。若退租成本低於這些總額,死約提早退租才有意義。退租成本可能包含:

  • 代理費:尋找新租戶的佣金;
  • 營銷費用:推廣物業的開支;
  • 保證金損失:部分或全部被沒收;
  • 免租期折算:以現金補償免租期價值;
  • 租金補貼:吸引新租戶的額外支出;
  • 法律費用:執行退租協議的相關成本。

以一年死約退租為例,隨著到期日臨近,剩餘義務逐漸減少。若退租成本超過「收支平衡點」,提前退租可能得不償失,甚至不如繼續履行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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