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人口高齡化的趨勢越見明顯。根據政府統計處預測,2043 年香港 65 歲或以上的人口將佔香港總人口約 35%或超過三分之一,銀髮經濟的市場潛力不容忽視,亦直接推動了對安老院的需求。在香港開設安老院涉及多方面的考慮和規範,以下是一些關鍵的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幫助有意經營安老院的人士了解相關要求。
現時香港共有約7.9萬個安老院宿位,按人口比例僅為每千人口10.7個,低於大部分經合組織(OECD)平均水平(約46床位/千名65歲或以上長者)。輪候資助院舍平均時間長達1.75年,私營院舍(參與購買床位計劃)輪候時間為5個月,整體平均等候時間(資助院舍)約10個月。
隨著人口老化加劇和新法規提高質素標準,優質私營安老院存在發展機遇,特別是針對中高端市場
根據《安老院規例》第19條,安老院不得設於工業建築物內,或位於某些特定場所的上下層,例如倉庫、電影院和劇院等。需確保所選地點易於緊急服務抵達,並且滿足消防安全和建築法規的要求。選址須符合城市規劃及地契條款,並需向屋宇署申請改變用途,部分情況還需城規會規劃許可及地政總署豁免書。
安老院的設計必須考慮住客的特殊需要,包括無障礙通道、足夠的寬度以容納助行器具或輪椅。每個房間的高度需不少於2.5米,並必須鋪設防滑地磚以防止滑倒事故。若為2024年6月16日後新申請牌照的院舍,最低人均樓面面積標準已實施:
現有院舍享有8年寬限期(由2024年6月16日起計)以符合新標準,首4年內須提升至不少於8平方米。
根據《安老院條例》(第459章),經營者必須向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申請牌照,提交包括用途更改證明、規劃許可、消防安全文件等相關資料,牌照申請人必須為擬經營安老院的營辦人,並提名一位合資格的負責人。安老院牌照分為資助及非資助類別,申請後一般8星期內有審批結果。
牌照分為以下四類:
| 類別 | 說明 |
| 資助院舍(津助/合約) | 供資助宿位使用 |
| 非資助院舍(自負盈虧/合約) | 全部宿位收費使用 |
| 私營「購買床位計劃」院舍 | 私營營辦、政府購買宿位 |
| 私營院舍 | 全部宿位私營收費 |
不同類別院舍於人手配置、收費及政府監管方面略有差異,申請人應根據經營定位選擇適用類別。
自2025年6月16日起,所有安老院必須設有註冊主管。申請成為註冊主管須具備相關專業資格或學歷,並須通過社署署長的適當人選評估。
自2024年6月16日起,社福署提高護理員與住客的人手比例要求。
任何人士在未持有有效的牌照的情況下營辦、料理、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安老院將構成罪行,經法庭定罪後可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以每天罰款港幣一萬元。
安老院設計需符合消防安全規定,設有足夠的逃生出口和安全設施。確保有足夠的暖氣、照明和通風,維持良好的居住環境。
應考慮位置的合法性、高度限制、設計要求以及交通便利性,確保符合所有法律規範。
除了向屋宇署申請改變用途外,經營者還需考慮城市規劃的要求,並可能需要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
可於社會福利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向牌照事務處索取。提交申請後,牌照處會審核文件並進行實地視察。
需要提交多套圖則,並確保圖則上清楚標示安老院的名稱、地址及各種設施的尺寸和用途。
一般情況下,牌照處會在提交完整文件後的8週內完成處理,並通知申請人結果。
營辦者需確保指定的主管具備相關資格並完成註冊程序。建議提早準備相關文件和培訓安排。
香港安老院行業正面臨重大轉變。新法規雖然提高了經營門檻和成本,但長遠而言有助提升整體服務質素。隨著人口急速老化,優質安老院服務的需求將持續增長。有意進入或已在經營安老院的人士,必須密切關注法規變化,並制定相應的營運策略。
建議定期查閱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的最新通函和指引,並在有需要時尋求專業法律和營運諮詢,以確保完全符合不斷演變的監管要求。
詳情請參考社會福利署資訊:https://www.elderlyinfo.swd.gov.hk/tc/licensing_regul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