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於去年12月1日起恢復深圳赴港旅遊「一簽多行」,即可在1年內不限次數往來香港地區,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並擴展至持有深圳居住證的非戶籍居民。單是重推後的第二個周六,就錄得16.1萬內地旅客來港,是近月以來單日錄得的新高。其中與深圳相連的六個陸路出入境口岸,錄得超過10.5萬內地旅客訪港。隨著本地零售消費市道漸漸回暖,各區亦開始出現人流暢旺的情況,旅客來港尋找特色美食自然有望帶旺核心區飲食業的市道,因此不少經營者看準機會,選擇向核心區擴充或選址開餐廳,今次小編會帶各位了解開餐廳常見問題。
在香港開餐廳第一個步驟是需要先註冊成立公司。在香港,公司分為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兩者在責任歸屬上不同:
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責任是有限的,即只需要按照持股比例承擔公司債務。
而無限公司的股東則要對公司的所有債務負全責,如果決定成立有限公司,需要先上網查詢擬使用的公司名稱是否可用,避免與其他公司重名。
負責辦理商業登記證的單位為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有效期分別為一年及三年。一般而言,親身到商業登記署提交申請後,一天內便可以領取商業登記證。
選址租舖看似簡單,開餐廳租鋪其實同一般租樓租車具有很大分別。如果經營者打算為旗下餐廳租舖,就必需確保選擇的店鋪符合土地用途/樓宇用途,並滿足食肆類型及基本結構要求,包括必須符合《食物衞生守則》、《消防安全規定》、《樓宇及安全規定》,否則就算成功租用鋪位,食環署亦有可能不發放食牌給予經營者從事餐飲相關業務。
因此在選址時應尋求專業地產經紀幫助,選擇適合開餐廳的舖位,確保該舖位條件基本符合發牌原則。
在物色到合適的營業場所之後,下一步是要向食環署提出申請食肆牌照。由於香港法律要求所有食肆在營業前必須取得牌照,以確保業務合法運作、符合衛生標準及安全規定,因此,牌照申請是開展餐廳業務中至關重要的程序,必須嚴格遵循,牌照申請的成功與否將直接影響餐廳的營運合法性。
食肆牌照最普遍分為2種:普通食肆牌照(「大牌」)及小食食肆牌照(「細牌」) ;
其中普通食肆牌照及小食食肆牌照最為常見,但要清楚小食食肆牌照並非外賣小吃店的意思,而是烹調方法較簡單,不會產生大量油煙的食肆,例如提供簡便輕食的咖啡店,因為在各項如消防等的規定有明顯分別,所以從業者要留意這兩類牌照作出區分。
最後要留意,開餐廳所需的牌照可分為正式牌照或是暫准牌照,要留意暫准牌照的期限只有半年,在以暫准牌照營業的期間,應同時申請並領取正式牌照,以確保可繼續經營。
【注意】上述資訊僅供參考,建議業主、物業買賣者、投資者、或租戶應直接聯絡合資格人士及註冊承建商、執業律師或持牌物業代理等專業人士協助處理涉及物業改建或租售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