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香港的工商舖業主,了解您的稅務責任對於財務規劃和合規至關重要。本文將為您詳細解釋香港物業稅的定義、計算方式以及不同持有方式下的差異,幫助您更好地管理商業和工業物業的稅務義務。
物業稅是什麼?
物業稅(Property Tax)是針對香港物業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徵收的稅項,由業主繳納,稅率為15%。此稅項僅適用於出租的工商舖物業。如果您將物業自用於業務用途,則無需繳納物業稅,且相關費用可能從利得稅中扣除。物業稅的報稅年度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業主需在規定期限內申報並繳稅。
物業稅計算5大步驟
物業稅的計算基於應評稅淨值,具體步驟如下:
- 以總租金收入為起點
- 扣除不能追回的租金
- 扣除業主繳付的差餉
- 扣除剩餘金額20%的標準免稅額(用於修葺及支出)
- 最後,將應評稅淨值乘以15%得出物業稅金額。
物業稅計算公式
物業稅 = [ (總租金收入 - 差餉) × 80% ] × 15%
計算示例:
假設您的工商舖物業年租金收入為HK$1,000,000,業主繳付的差餉為HK$20,000,無不可追回租金:
- 租金收入:HK$1,000,000
- 扣除差餉:HK$1,000,000 - HK$20,000 = HK$980,000
- 扣除20%免稅額:HK$980,000 × 20% = HK$196,000
- 應評稅淨值:HK$980,000 - HK$196,000 = HK$784,000
- 物業稅:HK$784,000 × 15% = HK$117,600
關鍵扣稅項:「不能追回的租金」的定義
「不能追回的租金」指的是租客拖欠的租金,且經過多次追討後,業主仍無法聯絡租客或收回該筆欠款,確定該租金無法收回的情況。
具體來說:
- 一般租客未能準時繳付租金(即欠租)並不等同於「不能追回的租金」,這類欠租仍須計入物業稅的評稅值內。
- 只有當租客拖欠租金且後來完全失聯,無法聯絡,且業主證明該筆租金確實無法追回,該筆金額才可被視為「不能追回的租金」。
- 業主可在該課稅年度申請將「不能追回的租金」從租金收入中扣除,以減少物業稅應課稅淨值。
- 若業主之後收回了之前已扣除的「不能追回的租金」,則須在收回當年重新申報該租金收入並繳納相關稅款。
簡單說,「不能追回的租金」是指經過合理努力仍無法收回的欠租款項,業主可申請扣除以減輕物業稅負擔。
查看更多有關「不能追回的租金」的資訊。
個人vs公司持有物業:物業稅處理差異
物業稅的處理因持有者身份(個人、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而異,但稅率和基本計算方法一致。以下為詳情:
- 個人名義持有:
出租工商舖物業時,需繳納15%的物業稅。個人業主可選擇將租金收入併入個人入息課稅申報,並扣除按揭利息(上限HK$50,000/年)。但地租或管理費等支出不可扣除。
- 有限公司名義持有:
租金收入計入公司利潤,需繳納利得稅。公司仍需繳納物業稅,但可申請豁免以抵銷利得稅。公司無法扣除按揭利息。
- 無限公司名義持有:
通常視為合夥形式,稅務處理類似個人,租金收入由合夥人分攤。物業稅計算方法相同,但具體安排依合夥協議而定。
| 持有者類型 | 物業稅繳納義務 | 稅率 | 稅務申報及扣除特點 | 其他稅務影響 |
| 個人名義 | 必須繳納(出租物業) | 15% | 可併入個人入息課稅,按揭利息可扣除 | 租金收入影響個人稅務 |
| 有限公司 | 必須繳納,可申請豁免抵銷 | 15% | 租金計入利潤,無按揭利息扣除 | 物業稅可抵扣利得稅 |
| 無限公司 | 必須繳納(出租物業) | 15% | 類似個人,視合夥協議而定 | 按合夥人分攤利潤課稅 |
聯名物業如何報物業稅?
業主需要填寫聯名物業的物業稅報稅表(BIR 57)報税表,可由任何一名業主填寫和簽署。如業主不能書寫,可在一位已年滿 18 歲的人士見証下,以印章、手指模或標記(例如:「 x 」)簽署。見証人亦須在旁邊簽署並寫上其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及簽署日期,以確認報税表由擁有人提供。
工商舖業主須知
- 差餉: 所有工商舖業主需按應課差餉租值5%繳納,每季度支付。
- 物業稅: 出租物業時,按應評稅淨值15%繳納;未出租則免稅。
- 持有方式影響: 稅務申報和扣除項目因個人或公司身份而異,但稅率一致。
- 合規重要性: 準時申報和繳稅,避免罰款並優化財務管理。
「物業稅」與「個人入息課稅」比較
業主無需過分擔心選擇哪種稅項。如果你已有工作需要報稅,只需在報稅表中,於出租物業報表內勾選「個人入息評稅」,並填寫當年租金收入及按揭利息支出,稅務局會自動比較兩種評稅方式,選出對納稅人最有利的方法。
業主必學合法減稅技巧
有限公司持有:及時申請「物業稅豁免抵銷」避免雙重徵稅
- 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有限公司持有出租物業,需繳納利得稅而非直接繳納物業稅。
- 有限公司可向稅務局書面申請豁免繳付物業稅,該物業稅可從利得稅中抵銷,避免因同一租金收入被雙重徵稅。
- 申請豁免後,公司只需繳納利得稅,減輕整體稅務負擔
跨年度調配租金收入:平衡各年度應評稅淨值
- 物業稅是按每個課稅年度(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的淨租金收入計算,業主可透過合理安排租約起止時間,平衡各年度的租金收入,避免某年度租金收入過高而導致稅負激增。
- 例如,調整租約起租日期或分期收取租金,令租金收入分散於多個課稅年度,有助降低單一年度的物業稅應評稅淨值。
- 此策略需配合稅務規定及租約條款,並保留完整租務文件以應對稅務審查
更多有關物業稅資料可以查看差餉物業估價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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