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8日起,香港勞工法例迎來變革! 新實施的「468條例」正式取代沿用多年的「418條例」,全港零售、餐飲、建造業等依賴兼職及散工的行業首當其衝。這項修訂旨在通過放寬「連續性合約」的定義,為更多兼職、臨時和散工提供法定福利保障。本文將詳細解釋「468條例」的內容、對您的業務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如何為這一變動做好準備。
目前,根據《僱傭條例》的「418條例」,僱員需為同一僱主連續四週每週工作至少18小時,才能被視為受僱於「連續性合約」。符合資格的僱員可享有法定福利,包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法定產假及陪產假等。
新「468條例」將這一標準放寬,規定只要僱員在連續四週內為同一僱主總計工作68小時或以上,即可被視為受僱於「連續性合約」。這意味著即使工作時數分佈不均(例如某週工作少於18小時),只要總時數達到68小時,僱員即可享有相關福利。這項修訂更能適應現代靈活的勞動市場需求,例如零工經濟。
「連續性合約」新規定
自2026年1月18日起,「連續性合約」的新規定將正式實施。在此新規定下,僱員需滿足以下條件,方可被視為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
註1:僱員在這4週內必須一直受僱於該僱主,因此「468準則」不適用於新入職的前3週。新入職的前3週,每週工時必須至少17小時(即上述第二項條件的首款)。
註2:在新規定生效前的僱傭期,仍沿用舊規定:僱員需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4週或以上,且每週至少工作18小時,方符合「連續性合約」資格。
新法例採取雙軌制計算方式,在『每週17小時』準備下,同時引入四星期總工時達68小時的替代條件,讓工時不固定的僱員亦能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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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估計,這項新條例將惠及額外的11,400名香港僱員,特別是零售、餐飲、娛樂、建築及公共服務等行業的兼職和散工。這些行業通常依賴靈活的勞工安排,因此受影響的僱員數量可能更為顯著。
對於工商舖業主和企業老闆,這意味著更多員工可能符合「連續性合約」的資格,從而增加您的法定福利支出。這對於經營零售店、餐廳或娛樂場所的租戶尤其重要,因為這些行業的兼職員工比例較高。
「468條例」的實施可能對您的業務產生以下影響:
儘管468條例帶來挑戰,但它也為企業提供了機遇:
如何為468條例做好準備
為了順利適應這一法例變動,工商舖業主、租戶和企業老闆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468條例」的推出是香港勞工法例的一次重大改革,旨在為更多兼職和散工提供公平的福利保障。對於工商舖業主、租戶和企業老闆來說,這一變動可能帶來成本增加和合規挑戰,但同時也提供了吸引人才和提升員工滿意度的機會。通過提前準備,例如審查合約、完善記錄系統和與員工溝通,您可以順利適應這一新條例,並在香港的動態商業環境中保持競爭力。
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香港勞工處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