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買必賣條款是什麼?如何避免買樓撻訂被追差價 - 美聯工商舖
【工商舖學堂】16/07/2025

必買必賣條款是什麼?如何避免買樓撻訂被追差價

在樓市全面「撤辣」後,物業交投加快復常,陽春再現,投資者重拾對樓市的信心。無論你是否有買樓經驗,都應該知道買樓前通常要簽兩份合約:臨時買賣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簽訂合約後「撻訂」(即取消交易)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及經濟後果,違約方有被追討差價的風險,特別是當物業重售價格低於原價時。

甚麼是必買必賣條款 ?

「必買必賣條款」規定買賣雙方必須履行交易責任。一旦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該條款即生效,任何一方違約都可能被追討賠償。根據《時效條例》,業主或發展商有權在6年內向撻訂的買家追討差價。

撻訂的後果

一手物業撻訂

  •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但未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買方會被沒收臨時訂金(通常為樓價的5%),發展商不能追討差價
  •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 買方若「轉軚」終止交易,除了損失已付訂金外,發展商有權追討物業重售時的差價。例如,若原售價為1,000萬元,買家已支付100萬元訂金,其後撻訂,若單位最終以800萬元售出,賣方可向原買家追討200萬元的差價,買家總損失將達300萬元(100萬訂金 + 200萬差價)。此外,買方可向稅務局申請退回已支付的印花稅款項

二手物業撻訂

  •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但未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買家通常只會損失已付訂金
  •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 買家若撻訂,將有機會被業主追討差價
  • 部分特殊情況: 若臨時買賣合約中已加入「必買必賣條款」,即使買家在簽署臨時合約後撻訂,業主也有權追討差價
  • 撻訂方需負責買賣雙方的代理佣金支出

如何避免撻訂被追差價

為避免撻訂及被追討差價,買家應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 細閱合約條款: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務必仔細閱讀每一項條款,了解取消交易的相關規定及後果。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地產代理,以全面了解合約內容和潛在風險
  • 了解個人財政狀況: 置業前應管理好個人財務,養成儲蓄收入證明和準時還清卡數的習慣,以利申請按揭。若有為親友做按揭擔保人,最好在買樓前「甩名」,以免影響借貸能力。選擇按揭銀行時應「貨比三家」,以防被拒絕申請時有後備方案
  • 評估供款壓力: 自2024年2月28日起,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已正式「暫停」樓宇按揭貸款的利率壓力測試。這代表由2024年3月起,銀行在審批按揭時,不再要求申請人通過「假設加息2厘」的壓力測試,只需根據實際供款利率計算其供款與入息比率,審批程序相比以往寬鬆,但銀行仍會審視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及信貸紀錄,銀行會向環聯(TransUnion, TU)查閱你的信用報告,包括還款紀錄、信貸卡及貸款數量、逾期記錄等,以判斷風險。如果信貸報告出現不良紀錄,銀行仍可能拒批按揭。
  • 選擇即供而非建期付款: 若購買樓花,選擇即供形式並申請按揭,銀行通常會以合約價估價,減少因樓市下跌導致估價不足的風險
  • 維持收入穩定: 置業前應盡量避免轉工,保持收入穩定,以便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
  • 審慎評估流動資金: 買家應平衡買入價與個人流動資金,確保有足夠資金支付首期,並能應對按揭貸款不足需「補錢」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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