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李家超于新一份《施政报告》,其中推出多项支持本地食肆的措施,重点精简食肆露天座位的申请程序,解决以往「申请难、等候时间长」的问题。如果你正计划开设食肆,或想为现有餐厅扩充户外座位,这份指南将助你一臂之力。
施政报告2025新措施:加快审批、精简程序
1. 新增部门首长介入机制
- 食物环境衞生署将统筹各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共同处理申请
- 复杂申请可请示相关的常任秘书长或政务司副司长加快处理
- 审批人员遇难题时可请求部门首长介入,加速处理滞后流程
2. 三项精简程序措施
- 设立露天座位标准地租,减少计算时间及争议
- 容许部分申请无需增加厨房面积及洗手间设施,降低改造成本。
- 设置露天座位后,剩余行人通道阔度不少于3米即视作符合道路要求,无需逐一审议
露天座位基本申请资格
什么是「露天座位」?
指用作经营户外进餐业务的露天地方,包括:
- 政府土地或私人土地
- 建筑物平台、大厦后院/天井(无影响衞生的废水管/污水管或沙井)
- 伸建物之下或局部遮盖的地方
重要提醒:根据《食物业规例》 (第 132X 章 ),食肆必须先获得食环署署长书面许可,方可设置露天座位营业。未经许可设置露天座位经营业务的食肆东主会被检控。倘东主屡犯规例而被定罪,其牌照更有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露天座位的主要发牌准则
1. 衞生规定
- 露天座位应为食肆相连部分,食物/饮品传送不经大街。
- 原有盖范围内须设置足够衞生及洗手设施
- 后院/天井如无影响衞生的管道,也可考虑设置
2. 土地使用权
- 政府土地:须向地政总署取得土地牌照或短期租约
- 私人土地:须提供合法使用权证明及业权人同意书;视批地条件,可能需短期豁免书。
- 混合土地:如部分位于政府土地、部分私人,须取得整个范围使用权
3. 规划规定
- 露天座位一般归纳为「食肆」用途,须符合法定规划图则
- 如在用途地带内「食肆」属经常准许用途,则无需规划许可
- 市区及新市镇内临时性(不超过5年)且无永久构筑物的设置,通常无需向城规会申请
4. 楼宇安全规定
- 不得阻塞食肆或建筑物的出口通道
- 须确保结构安全、逃生途径、消防进出途径符合要求
- 范围内不得有违例建筑工程
关于遮阳设备的特别规定:
- 只允许使用可移动的遮挡太阳物品(太阳伞/雨伞/遮阳设备)
- 最大尺寸为3米(包括长度、阔度、高度)
- 不得固定于地上或建筑外墙,须以轻便底座或雨伞座固定
资料来源:食环署
- 严禁设置任何固定遮盖物,否则须按《建筑物条例》申请批准
- 不使用时或天气恶劣时,可随时摺合 (见以下相片 )。
资料来源:食环署
5. 消防安全规定
- 远离危险品仓库或装置6米以上
- 不得位于消防龙头、地掣或消防装置1.5米范围内
- 不得阻塞紧急车辆通道或逃生途径
- 严禁使用明火煮食/加热食物
- 须设置消防处认可的手提灭火装备
申请流程重点提醒
露天座位暂准牌照特别注意:
如欲在暂准食肆牌照附加露天座位批注,必须:
- 发出暂准牌照后,通知个案经理已履行露天座位发牌条件
- 待实地查证视察通过后,才获批露天座位许可
- 申请正式牌照时,须再次通知已履行露天座位发牌条件
实用联络资讯
- 一般申请查询:食环署各区环境衞生办事处/牌照办事处
- 楼宇安全查询:屋宇署牌照小组、独立审查组或建筑署
- 消防安全查询:消防处各牌照课办事处
《施政报告2025》为食肆露天座位申请带来实质简化,特别是标准地租、放宽设施要求、明确通道标准等措施,将大大减少申请时间和不确定性,为食肆业注入新活力,现在正是扩充户外业务的黄金期!建议有意申请的食肆经营者:
- 提前准备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 设计规划时严格遵守安全及衞生规定
- 善用政府提供的谘询服务,提前解决潜在问题
- 密切关注食环署即将公布的详细实施细则
按此了解更详细的食肆设置露天座位申请指南
立即行动:联络美联工商铺专业代理睇盘,把握政策利好期开设露天座位!